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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

发稿时间:2014-01-02 00:00:00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农村环境一旦破坏,再恢复会很难;农村的美一旦消逝,人们的乡愁也将无处寄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宏春说,“部分乡村的美已经因为城市建设的冲击受到破坏,有些乡村的环境污染已经相当严重。”
 
  推进城镇化,不能冷落农村
 
  中国农科院农业自然资源与区划研究所研究员张维理表示,当前我国农业环境污染形势十分严峻,已到了非治不可的关口。这其中既有农业产生的面源污染,也有来自城市和工业的污染。而由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长期存在欠账,“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雨天‘水泥路’、环境脏乱差”的情况在一些农村还比较普遍。
 
  “农村不美,城市也不会美。”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说,城市人的食品是农业生产提供的,农村环境不美,食品安全很难得到有效保障。
 
  党国英特别强调,农村美是中国美的有机组成部分,推进城镇化建设,不能冷落农村。“2012年我国的城镇化率达到52.6%,按照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的速度,再过20年,我国的城镇化率可能会超过70%,即便这样,届时仍然会有4亿左右的农民生活在农村。农村美不美,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必须着力提高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建设美丽乡村,留住记忆中的故园
 
  那么,如何才能实现农村美?
 
  党国英说,农村的美应该既包括村庄人居环境,也包括田野自然景观。当前,有一些地区片面理解城镇化,盲目撤并村庄建集中居住区,忽视农业生产特性和特色景观旅游资源保护;还有相当部分村庄建设缺少规划或是照搬城市方法编规划。因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首先要做好规划,让村庄建设有章可循,而且这种规划应当是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的产物,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会议提出,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专家认为,要突出独特的村居风貌、传统的风土人情和田园风光,尊重农耕文明,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党国英说,村庄建设要与发展现代农业相适应,过度的撤村并居、让专业农户集中居住并不可取。要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多做文章,让农村在路平、灯亮、水净、公共服务好等方面与城市一体化。
 
  张维理认为,建设美丽乡村,要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出台更严格的、更有执行力的环境保护政策,并将这些措施落到实处,遏制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的趋势。
 
  实现农村美,既要尊重自然规律,也要尊重经济规律。党国英认为,要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城镇化,创造条件转移农民,富裕农民。如果乡村承载的人口过多,与乡村市场、环境容量不匹配,农村不会美;如果农民富裕不起来,农村也不可能美。
 
  注重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
 
  农村之美,不仅仅是人居环境的改善,还应注重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让农民安居乐业。面对资源环境的约束和建设美丽乡村的需求,专家建议今后应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富裕、农村生态良好。
 
  “要建立健全农业资源保护政策和农业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农业环境和生态改善。”张维理说,关键是通过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来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安全用药、旱作节水技术等。据统计,2012年通过实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药使用量降低了15%—25%,仅项目区就节约农药用量近3万吨。
 
  在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同时,加强沼气工程建设,推广“猪沼粮”、“猪沼菜”等循环农业模式,使养殖废弃物变废为宝。目前我国年产沼气总量160亿立方米,生产有机沼肥4亿吨,相当于节约了2612万吨标准煤,减少碳排放6373万吨。今后应进一步完善沼气扶持政策,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此外,我国秸秆总量每年有8亿吨左右,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发展绿色种养业,减少秸秆焚烧和乱堆乱放带来的人居环境问题。
 
  周宏春提出,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实现美丽乡村的可持续发展,要坚持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在选择富农产业时,既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也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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