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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治局定调,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发稿时间:2023-08-07 14:39:09
来源:《人民论坛》作者:林梅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其中,“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回答了怎样发展的问题,“共享”回答了为谁发展、依靠谁发展的问题。这是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关注的正是如何防止两极分化、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有全球性、发展阶段性等因素的影响,但从根本上来说是结构性问题。因此,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从而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防止社会两极分化提供根本保障和前提条件。

  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上,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发展是手段和过程,共享则是发展的目的和动力,既要防止经济发展红利长期为少数人、部分精英集团所独享,也要避免出现平均主义、寅吃卯粮的超前消费现象。换句话说,没有“共享”的发展不是社会主义的发展;没有发展的“共享”,共享就成了空谈。同时,共享发展是一个整体。应采用整体、系统观念来把握“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深刻内涵,警惕新自由主义、私有化等西方社会思潮的影响,不能为发展而发展,以“发展”牺牲社会主义,更不能为少数人“累巨万”、牺牲多数人共享而发展。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项制度并列,都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作出的新概括,也是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内涵作出的重要发展和深化,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支撑,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是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基础的。所有制关系不仅决定分配关系,而且决定市场经济的性质。因此,防止、消除两极分化,最根本的还是要坚持提升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正确发挥它的主导作用。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这是保证我国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性保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同时也为防止社会出现两极分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重要政治保证和制度保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和非公经济共同发展、相得益彰,为消除产生两极分化的社会土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深厚的经济基础。在公有制经济占据国家经济命脉的基础上,民营经济贡献了中国经济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消除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向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企业家群体也是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社会结构“稳定器”、社会矛盾“缓冲层”以及社会行为“指示器”等功能。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就业是民生之基、财富之源,也是防止两极分化的重要抓手。在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和新冠疫情的冲击下,一些中小企业举步维艰,部分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生计受到了影响。现阶段,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多渠道拓宽民众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同时,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服务工作;提升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质量,提高民众的就业能力和水平,完善重点群体的就业支持体系;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弊端,化解因户籍、身份不同而出现的机会不均等的矛盾,使人人都有通过劳动创造价值、实现自身发展和人生出彩的机会。

  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中之重,新型城镇化是培育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扩大有效消费需求的关键举措。2022年,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9283元、20133元,二者相较为2.45倍。城乡、地区、行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较大。要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利用各地资源禀赋优势,逐步提高农村产业化、现代化水平,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好“人、地、钱”问题,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加快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全面提升区域经济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进一步缩小、弥合城乡发展差距、地区差距、行业收入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社会公平。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效率和公平的有机统一

  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防止社会出现两极分化的基础性制度。本质上看,两极分化不仅仅是财富分配的不公平,最根本的原因应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生产关系中去寻找。只要存在劳动和资本的对立,两极分化就会出现。只有用公有制代替私有制,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公有制占据国家经济命脉的主体地位,才有可能最终消除两极分化这种社会现象。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则需要始终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收入分配制度体系。

  ▲完善初次分配制度。初次分配是指通过市场、按照各生产要素对国民收入贡献大小进行的分配,一般遵循效率原则。一是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在全社会确立“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与支付保障机制,增加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二是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真正实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的价值,提高基层科研技术人员的薪酬水平。这一点在当前推动基础研究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的进程中尤为重要。

  ▲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基础上,由政府调节对部分国民收入进行的重新分配,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原则。要健全以财政和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切实减轻中等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分配关系,调节群体收入,包括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国企员工与民企员工、公务员与普通民众的收入分化与差距,通过政策性调节、社会救助等手段重点关注各类困难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同时,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改革,强化政府在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支出责任,继续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加快实施社会保障基金的全国统筹制度。此外,推动实施第三次分配,即运用道德力量,通过个人收入转移、自愿缴纳及捐赠等非强制性方式进行社会财富的再次分配,鼓励高收入群体、企业家群体进行慈善捐赠,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更好地推进社会保障应保尽保、社会救助应救尽救、社会福利及相关服务应享尽享,从而确保底线公平,弥合阶层分化和收入差距。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分配结构。当前,重点是做好“提低、扩中、限高”工作,采取切实措施消除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的收入差距。要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从而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防止两极分化,最终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长期稳定。要持续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2》公布的数据,2021年,在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四部分的比重分别为42%、34.7%、2.5%、20.8%。为此,除了工资性收入,还可以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农民等中低收入群体的要素收入。同时,破除形成低收入群体的先天制度因素,在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托幼等民生福祉各方面,更加注重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民众倾斜,努力缩小低收入群体规模。全国近3亿农民工是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潜在人群,通过实施以同城待遇平等化为核心的社会改革,努力破除城乡壁垒,将有助于打通他们的社会晋升通道,使之迈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

  如何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有恒产者有恒心。”一般来说,若中等收入群体占到一个社会的60%-70%,那么这样的“橄榄型”社会将是一个稳态社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和比重,是缩小收入差距、消除两极分化、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社会长期稳定、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橄榄型”社会结构的必要举措。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消费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中等收入群体是消费的重要基础,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对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经济结构、职业结构、教育结构是造就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现有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要以高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民工群体等为重点,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提高高校及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匹配度和劳动参与率,提高技能型劳动者的薪酬待遇和社会地位。

  同时,通过要素市场化改革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从而促进社会就业和中等收入群体扩容;拓宽居民收入和财富上升的渠道和空间,通过财政、税收政策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民众的财产性收入增长。此外,实施稳健宏观经济政策,防止中等收入群体跌落为困难群体;要加快社会流动,畅通社会向上流通渠道,消除阻隔社会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突破社会阶层分化的“汤匙阶级论”,改变身份、地位、财富代际传递以及社会中低阶层向上流通与晋升通道逐渐变窄乃至固化的情况,促进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结构。

  ✔塑造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良好的社会心态,是个人进步、社会和谐、国家发展的重要心理基础和行为动力。要塑造理性平和、昂扬向上的社会心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浸润人心,激发民众向善、向上的动力,正确引导“饭圈文化”,倡导、弘扬“幸福是奋斗出来的”的社会风尚。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倾听、理解群众的需求和愿望,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特别是一些特殊群体的现实困难和合理诉求。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为民众提供心理援助、法律援助、关系调适、精神慰藉等服务,对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疏导社会不良情绪,消除社会戾气,减少社会焦虑,增进社会信任,促进人的心理和谐,防止社会不良情绪、“仇富”心理等通过互联网聚集发酵放大,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做好顶层制度设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防止两极分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顶层制度设计着手,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建立起相应的制度保障机制,根据国家发展实际动态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逐步消除社会不公,将两极分化消解在萌芽状态。

  ▲建立制度保障机制,确保个人发展和收入分配的权利公平、过程公平、规则公平。一是通过制度设计,确保每个社会成员享有平等受教育和就业的权利,使每个人都有通过受教育、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二是完善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的制度保障机制,实现个人发展和收入分配的过程公平、机会公平。要引导全社会真正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确立公平的工资薪酬机制和智力酬偿机制。三是完善再分配与第三次分配的制度保障机制,调节不同群体的收入差距,以实现收入分配的规则公平、结果公平,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机制。

  ▲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在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其同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有效衔接,加快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持并完善东西部协作、“三区三州”等过去深度贫困地区的对口支援、定点帮扶等机制,确保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每一个社会个体、群体和民族都不掉队。

  ▲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资本本身并非“洪水猛兽”,关键在于如何发挥资本在促进生产力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作用。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有机结合,依法管控资本无序扩张,对冲击市场秩序、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损害国家安全、发展利益、不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资本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新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对于强化金融领域和资本的有效监管,防止资本野蛮生长和无序扩张,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普通民众财富被资本“大鳄”收割陷入贫困境地、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至关重要。此外,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干净清朗的政商环境,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针对性,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制度预期,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就业率创造条件。(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教授 )

  上文略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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