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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农安县农村“三变”改革工作

发稿时间:2022-11-21 14:11:43
来源:中共农安县委改革办

  农安县地处松辽平原腹地,幅员面积5,400平方公里,是黑土地保护区和黄金玉米带和国家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辖22个乡镇377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40个),3817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90万人,农户24万户。2020年我县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45元,同比增幅7.5%。资产方面:全县村集体资产总额为15.8亿元,其中流动资产11亿元(主要包括:银行存款、现金等)、固定资产4.8亿元(主要包括:房屋、设备等)。债务方面:债务总额7.3亿元,负债率达到46%。资源方面:集体土地总面积49.6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40.5万公顷;林地面积1.9万公顷;农田水利设施用地(沟渠)面积0.6万公顷;养殖水面积(坑塘水面)0.6万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6万公顷。潜在资源方面:全县全户消亡户承包田12000公顷;不合理承包荒沟、荒山350公顷、荒地5000公顷、荒水300公顷(包含泡塘);违规发包不合法合同700公顷。

  一、主要做法

  农村集体“三变”改革工作,是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村党组织造血功能、服务百姓、增强基层治理的根本之举。全省农村“三变”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后,我县坚持依法依规、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聚焦当前农村“三变”改革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以创新机制为动力,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服务经济为目的,切实将农村“三变”改革作为当前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积极作为、扎实推进。

  (一)加强组织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做好此次农村“三变”改革工作,结合农村集体资源清查清收工作,我县成立农村“三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纪委监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主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信访局等15家单位为成员。同时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推进具体工作。

  二是科学出台方案。按照吉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改革实施方案》(吉农办〔2021〕10号)文件和钟东同志在全省农村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改革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我县农村“三变”改革的实际,及时出台了《农安县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改革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分工、排出时间表、列出路线图,下发到各乡镇,让改革工作有“章”可寻、有“据”可依。

  三是强调落实成效。为保障各项工作能够有序开展、迅速落实,县政府要求各乡镇成立专班,做好农村“三变”改革的宣传发动和政策解答。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阳光操作、稳步推进。层层压实责任,村对乡负责,乡对县负责,确保工作推进取得实效。

  (二)农村“三变”改革推进情况

  1、资源变资产方面

  一是实地调查、摸清底数。结合各种台账、合同等有效凭证,实地调查相应地块。以村为单位,将村级资源、资产、资金调查清楚,将全户消亡地、村组机动地、场校地、“四荒地”、开荒地、林地、草地、废弃地、坑塘、水面等相关数据信息摸清。

  二是科学分类、登记造册。对调查核实的资源、资产、资金进行科学分类。如按资源性质分类,是林地、耕地还是草地等;如对全户消亡户土地进行归类;对没有承包合同的资源进行归类;有承包合同的资源,对超过法律规定发包期限的进行归类等。分类调查清楚后要登记造册,建立集体资源清查清收工作台账。

  三是确认对象、依法清收。普遍排查、突出重点。重点清收违法违规强占、强用农村集体资源的问题;私自开荒地问题;无合同占用经营集体资源问题;违规发包合同问题;全户消亡土地问题;重复分得土地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源问题等。

  四是程序合法、公开发包。对清收回的资源,加强管理,进行合理利用。对内、对外发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确保村集体经济可持续性发展,不支持对清收回的资源一包多年,原则上实行一年一发包。特殊情况需要一包多年的,需报乡镇政府批准,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到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五是取得的阶段成效。自2019起,农安县为破解村级党组织没钱办事难题、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把集体资源资产清查清收作为“抓乡促村”的“风向标”,夯实基层基础的“源头水”,激励担当作为的“试金石”,探索出了一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3年来,全县377个行政村累计清收资金1.7亿元,村均增收45万元。做法得到省市领导同志重要签批,相关经验在全省推广,并被国务院扶贫考核组列为扶贫创新案例。

  2、资金变股金方面

  目前,我县绝大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构还是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人员,现阶段管理机构成员的受教育程度、思想认识水平、参与市场竞争力能力还相对较低,管理机构市场化程度不高。目前由其按照市场化经营,资金运行安全风险较大。所以我们积极鼓励将集体资金投入到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进行市场化经营,将资金变成股金,按股取得投资收益。目前主要是取得省里发展壮大集体经项目的村,多采取这种模式。

  3、农民变股东方面

  严格落实省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措施,按规定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给成员,落实成员农户。对集体资产的财产权利,将农民变成集体的股东。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农民以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其股东。

  按照《吉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规定,对经营性资产超过 30 万元的,包括取得的 50 万元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专项补助资金的村,应组织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我县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应按照上述省里规定的标准予以全面贯彻落实。

  (1)股份改革

  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落实到农户、到成员个人,编制名册,发放证书,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根据群众意愿和要求,先进行试点,再由点及面展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只能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

  (2)股权设置

  股权设置以成员股为主,集体股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成员股是按集体资产净额的总值或一定比例折股量化,无偿或部分有偿地由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份享有,成员股由人口股等构成。集体股是按照集体资产净额的一定比例折股量化,由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的资产,集体股占总股本的比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最高不超过20%,集体股获得的分红主要用于集体扩大再生产、集体公益事业、弥补福利费缺口、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转增积累等方面。股权设置时,将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盘关闭时的折股股金,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确定量化标准,优先落实给持股人。2021年参与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有11个乡镇19个行政村,集体股137887份,成员股558881份(其中人口股558581份、老股金股200份)。涉及成员户数14528户、量化资金金额7335万元。

  (3)股权管理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实行静态管理,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成员股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有偿转让,控制股权不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详实记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取得、继承、抵押、担保、交易、收益等信息。

  (4)规范操作程序

  村级制定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方案,其操作程序应该按照《农安县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严格履行“七步决策程序”。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内容公开、实施过程和结果公开、民主评议监督。

  (四)发展集体经济方面

  (1)大力培育村集体经济新的增长点

  一是盘活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深入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盘活利用好农村闲置住宅和闲置宅基地,探索通过撤屯并村、撤乡并镇等多种模式,充分利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以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为重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实现形式。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探索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挂牌上市,增加村集体收入。

  二是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并颁发确权证书。通过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实体,破解村集体在市场经济中职能受限的瓶颈(村委会是自治主体,受行政职能限制,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作为市场主体,广泛参与市场活动,有利于通过市场经营壮大集体经济)。积极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农户或工商企业开展农产品生产、营销和加工,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各类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

  三是增加集体经济资源性资产价值。努力实现以当前以租赁增收为主的模式,向自主开发利用实现增收的模式转变。探索农民自愿交回家庭承包地的奖励机制,将对农业生产积极性不高的,土地产出率较低的家庭承包地有偿收回,由村里集约化管理,规模化经营。

  四是加快构建全县农业综合性服务平台。在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应用平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平台、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农业生产发展服务平台等基础上,打造全县农业综合性服务平台。从“大农业”高度,全面提升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综合服务功能。

  (2)全力促进农民增收

  针对目前我县农民人均收入现状,采取的措施是:一是确保经营性收入稳中有升;二是确保转移性收入不减;三是努力提高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由于财产性收入总量较小,不能对增收起到决定性作用,所以我县重点挖掘劳务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继续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去年10月份以来,我们积极克服冬季严寒和新冠疫情影响,完成太平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惠及沿线10万人口、26万亩耕地,年最低可增加经济效益近亿元,得到省市高度评价。全力实现由“水短板”到“水支撑”的目标。通过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促进农民经营性收入不断增加。

  二是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提高就业质量。

  三是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发挥农安地域优势,依托规模性企业开发岗位、带动新增就业;抓住企业集中用工契机,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同时,开发更多公益性岗位,促进农民增收。

  四是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春风行动”、组织专场招聘会、“送岗位下乡”等活动推动农村劳动转移就业,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基地,充分发挥创业带头人的作用,推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尽责不到位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动态管理不及时,资产、资源台账登记信息失真,数据不完整、不准确。农村集体财务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对农村财务监管流于形式,沦为村级财务记账员和会计凭证保管员,不能保证村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是农村集体“三资”发包(处置)程序不到位

  资产资源发包、处置不规范。个别地方承包期限过长、承包价格明显偏低。存在超期不缴承包费、提前发包预收承包费、超过合同承包期限逾期发包等现象。部分村集体资源由于村民强占、权属不清或未按期足额缴纳承包费导致村集体收益损失。发包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承包价格,导致村集体资产资源收益流失严重。

  三是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队伍不稳定、不健全

  农村集体“三资”日常监管主要是各级农经部门,特别是乡镇农经部门。监管方式主要是通过“村财乡代管”、发包处置程序审核、承包合同审核备案、农村审计等方式。目前乡镇农经职能弱化,同时又没有一个相当的机构接管,监管处于不稳定状态。乡镇农经业务骨干多以调离农经队伍,农经队伍很难继续履行监管职能。

  二、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对于资源变资产,实行建章立制,实现长效。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护运营机制,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农村集体“三资”使用效率,实现保值增值。最终形成一套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实现农村集体资源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管理。

  二是对于资金变股金,做好风险评估,确保资金运营安全。

  三是对于农民变股东,实行工作常态化,条件成熟一个村,就推进一个村。在推进过程中,切实尊重农民的意愿,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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