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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及启示

发稿时间:2020-07-07 16:13:28
来源:《社科院专刊》作者:丁英顺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按照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这是到21世纪中叶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性、综合性、指导性文件。中国已经进入全面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阶段。日本早于中国3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率达到28.4%。如何克服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也是日本需要解决的课题。日本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采取的政策措施,可以为我国提供一定借鉴。

  第一,完善法律法规,做好应对老龄化的制度建设。

  日本在应对老龄化方面十分重视法律保障,相关法律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不断完善。二战后,日本先后实施了《生活保护法》(1950年)、《国民年金法》(1959年)、《老人福利法》(1963年)、《老人保健法》(1982年)、《护理保险法》(2000年)等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法律法规,其内容从保障贫困老年人最低生活水平逐渐发展到为所有老年人提供社会保险服务。其中,《国民年金法》和《护理保险法》提供的养老护理保障令老年人最为受益。

  日本的养老金制度也称为年金制度,是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二战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逐步成熟完善。日本从1961年开始实施《国民年金法》,实现了“国民皆年金”的目标。日本养老金制度以社会保险的形式实现,具有强制性,主要有国民年金和厚生年金两种形式,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提供养老保障。

  日本从2000年4月开始实施《护理保险法》,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日本的护理保险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制度,凡年满40周岁以上的国民均须参加。国民年满65周岁后需要护理服务时,只需负担总费用的10%就能享受相应的服务。日本护理保险制度在减少国家医疗费用支出、减轻家庭负担、强化家庭关系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二,推广国民健康运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日本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积极推广国民健康运动。日本战后至今已实施了四次国民健康运动十年规划。1978年,日本首次推出国民健康运动规划(1978—1987年),重点在于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普及健康知识,完善市町村保健中心的配置,积极培育保健师、营养师等人力资源,确保促进国民健康运动的各种条件。1988年,日本实施第二次国民健康运动规划(1988—1999年),其重点在于促使人们养成健身运动的习惯,充实和完善“从婴幼儿到老年人”的健康体检保健辅导体制。2000—2010年间,日本实施第三次国民健康运动规划。此次规划别名“健康日本21”计划,由日本厚生劳动省颁布,将延长国民的“健康寿命”(指日常生活能够自理时期)作为基本目标。2013年日本开始实施第二次“健康日本21”计划,这也是日本第四次国民健康运动规划(2013—2022年),主要内容包括心理健康、下一代健康、老年人健康、预防生活方式疾病等,旨在维持和提高国民的生活质量。

  第三,提供不同类型的老年福利设施,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日本老年福利设施是社会福利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提供不同类型的养老护理服务。日本老年福利设施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老人日托服务中心, 以65周岁以上因身体障碍或精神障碍而难以进行日常生活的老年人为对象,向他们提供饮食、洗浴服务,并帮助其进行功能训练。二是老人短期入住设施,以65周岁以上老年人为对象,在其护理人员因疾病及其他原因暂时无法进行居家护理时,让老年人暂时入住设施,并为其提供护理服务。三是养护老人之家,接收65周岁以上由于家庭环境或经济上的原因难以得到居家照料的老年人,为其提供生活照料等援助服务。四是特别养护老人之家,以丧失生活能力、随时需要护理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为对象,接收家庭无力护理的老年人入住,为其提供生活护理、功能训练等服务。五是低费用老人之家,以60周岁以上(或配偶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为对象,接收这些人当中因家庭环境、住房条件等原因难以居家生活的老年人,为其提供饮食及其他生活方面的便利服务,根据老年人经济状况免费或收取较低费用。六是老人福利中心,以增进老人健康、提高老人文化水平为目的,为本地区的老年人提供有关健康、医疗、教育等方面的综合性咨询服务。七是老人护理援助中心,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及其护理人员提供相关信息,进行专业指导,并联系、协调老年人福利设施供其使用。可见,日本老年人福利设施类型丰富、功能明确,便于服务不同情况的老年人。

  第四,鼓励健康老年人参与各种社会活动,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在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的情况下,社会发展将更多地依赖于老年人的积极参与。同时,随着长寿社会的到来,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愿望和能力也都在提升。为了解决劳动力不足问题,日本不断采取各种措施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日本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通过修订老年人就业法案,推迟退休年龄。日本于2013年4月实施了新的《高龄者雇用安定法》,将企业员工的退休年龄推迟到65岁。日本政府近期又计划将领取养老金年龄提高到70岁,进一步推迟退休年龄,打造一种“终生劳动”制度。二是设立多种多样的老年人职业介绍所,为健康老年人提供工作机会。日本从1986年开始在各大城市和市、町、村社区设立“银发人才中心”。“银发人才中心”将辖区内60岁以上愿意在社区范围内从事经济生产活动的老年人登记在册,登记内容包括年龄、健康状况、特长技能、希望工作时长等信息,并进行专业分类,据此为老年人提供临时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机会。“银发人才中心”经常举行老年人职业培训,帮助老年人掌握更多的职业技能,为其再就业提供有利条件。

  总之,在老年人日益成为日本社会“主角”的今天,如何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是日本政府乃至整个日本社会需要长期面对的课题。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各种问题,日本多措并举,从政府、企业、社会多个层面采取应对措施。虽然中国目前的人口老龄化率还未达到日本的程度,但中国老龄化速度快、老年人口基数大,我们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面临的问题更为复杂。观察日本在此方面的经验做法,我们有如下启示。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制度保障能力,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应该充实养老金制度的各项内容,增强企业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动力及积极性。二是完善“小规模、多功能、专业化”的养老服务网络。在社区养老方面,设立日托中心、老年保健中心等设施,当辖区内老人出现专业性护理需求时,能够定期提供专业性护理服务。在设施养老方面,目前我国养老机构数量不断增多,出现了如敬老院、养老院、老年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老年护理院、托老所等不同的机构设施,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类型相似、服务内容界限不明、服务对象雷同的情况。下一步要大力开发具有针对性的养老服务内容,特别是需要发展针对不能自理老年人的养老设施。三是适当调整退休政策,实行弹性退休制度。适当推迟退休年龄,不仅能够减轻社会、家庭的养老负担,同时也能够提升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率。因此,建议可规定退休年龄的下限和上限,在这个范围内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身体条件决定退休时机,实行弹性退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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