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这样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发稿时间:2017-10-09 13:32:16
来源:新华网作者:何凡

  【学习进行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依法治国摆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关键位置来谋划、推进,先后作出许多部署,勾勒出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图景。新华社《学习进行时》原创品牌栏目“讲习所”今天推出文章,为您梳理解读。

  大国治理,机杼万端。在中国这个占世界人口近五分之一的泱泱大国,如何做到人人尊法、懂法、守法、用法,是世界法治史上独一无二的课题。

  民为主体 彰显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特征

  “党的十八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2年12月4日,在履新之初,习近平总书记出席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时,发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动员令。

  十八大以来,无论是出席中央会议,或是赴国内外考察访问时,依法治国成为习近平频频提及的词汇: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

  ……

  “人”字当先,“民”字为重。这些阐述,体现出习近平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本质特征的深邃思考。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正是法治中国始终高扬的旗帜。

  “依法治国,本质上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和社会,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保证人民主体地位,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途径和根本保障。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人民幸福生活,这是党治国理政的内在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特征。”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这样解读。

  五年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步伐一步步向前,让公平正义更可见可感,让法治观念更深入人心。据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介绍,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增强,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从2012年的87.55%上升到2016年的91.99%;对司法公正的认可度也明显提高,上诉率、改判发回率明显下降。

  立法为民 筑牢法治中国大厦地基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面对群众关注的“难点”,经济社会发展的“堵点”,立法领域要如何明确取向、定纷止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把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标志着我国的法治建设立于新的历史起点上。

  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的重大立法任务。习近平亲自主持召开会议、作出重要指示,为编纂民法典和制定民法总则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反映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人民群众关切期待,对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活、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抓紧制定、及时修改。”

  民法典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成熟的重要标志。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民法总则,习近平签署第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中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此诞生,于10月1日起施行。

  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民法总则制定出台后,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支持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认为,民法总则对民事权利提供了全面的保护,是党的根本宗旨在民事法律领域的集中体现。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也表示,从体系结构来看,民法总则关于民事权利、民事义务的规则设计都是以人为中心而展开的。

  “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2013年2月23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强调。

  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党的十八大至今,立法领域呈现出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的特点,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生动诠释了立法为民的理念: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改决定通过,“全面两孩”政策得以实施;食品安全法及时修订,建立起最严格的、覆盖全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行政诉讼法施行24年来迎来首次大修,重点解决“民告官”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问题;居住证暂行条例施行,“暂住证”时代落幕;环境保护法全面修订,治理污染露出锋利“牙齿”;电影产业促进法表决通过,电影大国迎来“关键帧”……

  汪永清介绍,截至2017年6月底,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20件,修改法律101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决定36件,作出法律解释9件;国务院制定修订行政法规43部,以“一揽子”方式修订行政法规125部。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社会生活气象万千,一件件立法成果应时而生,体现着人民意愿和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一个个法律空隙被及时填补,夯实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固基石,凝聚着民族复兴的制度伟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此进一步完善。

  牵“牛鼻子” 以改革密织司法运行网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司法运行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与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同频共振,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同期俱进。

  对于司法体制改革这一系统工程,习近平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敦促使其向着公正高效权威的目标扎实迈进,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

  2014年1月7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必须牵住的‘牛鼻子’。”

  他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工作布局。不仅强调了“紧紧牵住牛鼻子”这一要务,且对各支法治队伍作出明确要求。

  谈及立法人员,习近平强调“必须具有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遵循规律、发扬民主、加强协调、凝聚共识的能力”;关于执法人员,他要求“必须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敢于担当”;谈到司法人员,他指出“必须信仰法律、坚守法治,端稳天平、握牢法槌,铁面无私、秉公司法”;而“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大力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

  回望五年司法体制改革历程,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试点,再到全国推广,一系列决策部署密集出台,步稳蹄疾:

  司法责任制方面,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法官、检察官员额制;以审判为中心的刑诉制度改革方面,明确刑事诉讼各阶段的基本证据标准,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

  与此同时,法治政府建设驶入快车道,依法行政成为共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力度简政放权,公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透明度,压缩自由裁量权,让权力在法治框架下运行。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的格局实现了重大转型升级,即从“摸着石头过河”到顶层设计、科学布局的升级;从建设法律体系到建设法治体系的升级;从法律大国到法治强国的升级;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的升级;从形式法治到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有机结合的升级。这都为建设法治中国的高远目标奠定了扎实基础。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在习近平看来,“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如何,说一千道一万,要由人民来评判,归根到底要看司法公信力是不是提高了”。

  有此精神指引,以良法促善治,为社会公平正义筑牢根基;以改革破藩篱,把权力装入制度“笼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已经展开。“一切为了人民”的执政理念融入到法治建设的“施工”全程,法治中国的大厦定会拔地参天。

友情链接:

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 腾讯网 搜狐网 光明网 中国改革论坛 中国新闻网 澎湃新闻网 凤凰网 经济参考网 人民论坛网 中宏网 千龙网 网易 中国教育新闻网 北青网 中国记协网 求是网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央广网 中国青年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人大网 中国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