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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的亮丽风景

发稿时间:2017-07-28 11:14: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程雷

  信息技术正在深刻改变着人类社会,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已经或者即将改变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拥抱新信息技术是顺应社会发展潮流的必然选择,而在世界范围内,在司法领域,新信息技术的应用仍属新生事物。

  笔录中心主义、书面审判的司法传统极为契合数据的数字化,进而带来大数据的广阔应用前景。在这种情形下,积极推行智慧审判、智慧法院建设更应被视为中国特色司法制度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首先,智慧法院起到了很好的审判辅助作用。现有办案智能辅助系统提供了诸多辅助审判的有效工具,司法资源智能检索、审判经验智能共享等功能帮助法官更为便捷地搜寻、检索相关法条、类似判例、法律文书等审判参考资料;庭审语音智能识别大大减轻甚至替代了书记员的记录工作;裁判文书辅助制作、智能分析等功能减少了裁判文书的差错率,提高了裁判文书的质量。毋庸置疑,审判辅助职能的效果正愈发凸显,并向逐步实现审判辅助职能的智能化过渡,为法官集中精力行使事实与法律的判断权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其次,智慧法院有司法管理的作用。有人的地方就有管理的需要,去行政化不是去除行政事务的管理,而是去除行政化的方式处理案件。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产品的质量控制体系,如何建立公平、公正、透明、有效的法官管理与考评机制历来是司法改革中的难点问题,传统考评机制的指挥棒饱受诟病,但迄今为止,人们似乎并未探索出破解这一难题的有效路径,“没有考核不干活、有了考核瞎干活”的怪圈始终困扰着司法绩效管理以及当前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进程。

  全程留痕的法官办案过程信息化,为业绩考核、职业作风监督、司法责任追究等提供了海量客观数据,极有希望改变过去大锅饭式的依靠经验的考评机制,将法官的审判行为数据化、可视化之后,建立起公平、公正、客观的考评机制。

  不仅是智慧法院,对大数据的运用体现在本轮司法改革的方方面面。司法改革方案设计的科学性建立在客观数据的评估基础之上,司法改革的过程将有望彻底告别人云亦云、拍脑袋式的经验决策,将司改方向建立在大数据基础之上,根据大数据评估结果,客观呈现改革成果,及时纠偏,在改革中自我完善,大数据将发挥重要的参考作用。大数据将真正揭示什么是诉讼规律、什么是成功的改革,这将为司法改革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作者:程雷 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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