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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制度改革三周年观察:迈出实质性“三大步”

发稿时间:2017-07-25 13:20:02
来源:人民网

  2016年5月20日,海南省海口市海垦派出所的民警展示首张发放的居住证。新华社记者 郭程 摄

  在浙江省德清县,崭新的居住证发放到了许多外来务工人员的手中,来自河南平顶山的郝二召是其中之一。工作7年后,在拿到居住证的那一刻,他终于有了对“第二故乡”的归属感。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郝二召”可以在工作地“落地生根”,这离不开始于三年前的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

  2014年7月24日,国务院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国版意见”),并敦促各省区市“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

  记者梳理各地情况发现,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已全部出台地方版户改方案,多地放宽户口迁移条件,建立居住证制度成为“标配”。

  省级户改方案全部出炉

  去年9月,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改革制度的实施意见》。至此,全国31个省区市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全部出炉。

  国版意见提出,2020年将建立新型户籍制度,并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国务院办公厅去年9月印发的《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再次强调要“确保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户籍制度改革推进3年以来,记者发现,有吉林等13省区对于城镇落户指标进行量化。

  如广东提出“努力实现13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广东省城镇落户”,河北提出“力争实现600万城中村居民和400万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内蒙古提出“努力实现400万左右农牧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最新数据,2016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3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1.2%,分别比去年提高1.25、1.3个百分点。二者的差距主要体现在进城打工的农民工群体身上,后者更能体现真实的城镇化水平。

  记者观察所见,在31个省区市中,目前仅有河北、青海、重庆、云南、江苏、宁夏等6地明确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目标。其中,河北、青海、重庆、江苏4地符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的要求。

  多地放宽户口迁移条件

  国版意见以人口规模为依据,对不同等级城市的户口迁移政策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整。从各地实施意见来看,31个省区市紧跟国版意见,多地户口迁移条件有所放宽。

  对于建制镇和小城市,国版意见要求“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各省区市对此保持一致。四川则表示,除成都市外,全省所有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全面放开。

  国版意见要求“有序开放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吉林、山东、安徽、黑龙江、河南、云南将参加社保年限缩短至“不超过1年”。

  对于大城市,国版意见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山西直接放宽至“满一年”即可,而吉林、湖北、黑龙江、河南、云南则缩短至“不超过2年”。

  为严格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国版意见提出建立完善的积分落户制度。观察31份地方版意见,北京、上海等直辖市和各特大城市所在省份已纷纷响应国版意见此项要求。

  例如,山东对济南、青岛两市提出,“探索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科学制定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口阶梯式落户通道和差别化落户标准。”辽宁也要求沈阳、大连两市改进现行落户政策,建立积分落户制度。云南则明确提出,昆明市可自行制定主城区的积分落户政策,以控制人口规模。

  建立居住证制度成“标配”

  记者注意到,建立居住证制度是各地户改方案中的“标配”。在国版意见推行一年多后,2016年1月1日,《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国家发改委日前表示,今年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国版意见明确提出,“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具体来说,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此外,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居住证持有人还能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居住”取代“暂住”,一字之差不只是名称上的变化,更是能带给持证人实实在在的福利。

  “10多年前,我们想带大女儿到城里读书,却因为我们是农村户口,没办法进城里的公办学校。”在广西南宁打工多年的唐海艳无奈之下将女儿送到了收费较高的私立学校。随着居住证制度的建立完善,流动儿童进城读书更加便利。现在,唐海艳的二女儿在一所公立小学就读。

  记者梳理发现,一些地区还明确了随迁子女有在当地参加中高考的权利。

  目前至少已有江苏、重庆、四川、黑龙江、云南等15地对此做出明文规定。新疆还提出具体时限,规定随行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满4年以上、父母参加社会保险满三年为异地中高考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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