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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路径

发稿时间:2017-03-08 09:49:53
来源:学习时报作者:刘华龙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近年来,贵州省龙里县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紧密结合基层信访工作实际,实施“司法+信访”改革,强化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切实将信访引导到法治轨道上来,有力提高了全县信访法治化建设水平。

  抓实法治化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司法部门法律服务职能和信访部门桥梁纽带作用,针对信访案件多数涉及法律和民事纠纷问题,实施“司法+信访”改革,将司法、信访的职能整合起来,着力用法律服务来破解信访难题。具体做法是:将群众工作中心(信访局)和司法部门负责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为一个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采取一厅办公,由司法、信访两家共同管理,落实相关行政级别和编制人员,实行人员统一管理。大厅设前台引导、法律援助、信访接访、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等多个窗口,对上访群众实行一道门进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群众来到大厅后,先由引导窗口对群众诉求进行登记和分类,然后引导到各个窗口进行答复、疏通和化解。对涉法涉诉涉政上访案件,由聘请的社会律师和各单位各乡镇派驻人员进行答复和化解;对矛盾纠纷上访案件,由调处窗口人员或由中心联络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现场调解。对法律解释和现场调解仍不满意的当事人,劝导上访人通过走司法程序解决。

  打造法治服务队伍

  围绕抓实信访源头工作,组建三支法治服务队伍,着力从基层源头服务上化解信访案件。一是打造一支身处一线的法治专门队伍。围绕完善公共法律体系建设,在乡镇建公共法律服务站,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明确专人专岗,对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现场调解矛盾纠纷,着力将信访案件化解在乡镇;在各村建公共法律服务室,明确有场所、有人员、有标识、有制度上墙、有工作日志、有联络电话“六有”要求,着力解决一线群众纠纷,调解群众矛盾,提供法律咨询,着力将信访案件化解在村寨,化解在群众家门口。二是打造一支法律服务专业队伍。充分发挥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行业组织作用,倡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纠纷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管理,建立健全诚信执业档案,发挥律师协会自律作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高律师服务能力,打造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法律队伍。多管齐下,着力将信访案件化解在对法律专业人士的咨询中。对不能化解的,引导当事人走司法程序解决,营造基层用法止访的新氛围。三是打造一支日常服务社会队伍。建立由村综治维稳组织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村警”、村民组长和村各种协会负责人等组成的一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机构,义务担负法律咨询和劝导工作,夯实一线公共法律服务基础。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动员高校法律专业的学生、退休政法干警等多方专业社会力量通过开展广场法治服务、社区法治宣教等多元化公益服务,实现法治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着力将信访化解在邻里之间和日常的生产生活中。

  拓宽法治网络服务

  按照“安全、实用、便民、融合、互通”原则,致力于“互联网+数字法治”信息化建设,创新探索数字法治服务平台,主要针对群众可能上访的事项进行网上法律咨询、答复和劝导,着力减少信件上访、当事人走访。龙里县结合县情,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网”“普法网”“司法行政网”等法治服务网站,开发运用公共法律服务、公众办事等终端线上服务管理系统,开通由司法、信访两家共建的官方微博和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发利用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系统,对社区服刑人员和“老上访户”进行动态监管。在各网站和新媒体上推出法治功能栏目,丰富法治服务内容。如利用电脑网页与手机客户端同步运行,推出公共法律服务“菜单式”服务,通过网上申请、受理、审批、备案以及查询一体化等措施,实现法律服务“一网通”,使之成为法律服务的“百货商场”或“网络超市”。群众借助网络即可方便地找到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志愿者,还可下载常用的、规范法律文书范本,了解具体办事流程。并可通过电脑和手机在网上提交申请、获知办理进度,实现足不出户便可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人民调解、申请公证服务、聘请律师等。通过拓宽法治网络服务,既提高了办事效率、直接降低了服务成本,又实现了信访案件的网络终止和法治的网络宣传。

  创新法治宣传工作

  一是结合实际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切实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各环节和全过程,形成各执法和司法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建立办案过程“法律告知”制度和以案释法宣讲制度,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创新实践推动全民普法和守法。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通过加强与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来普及法律知识。二是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着力打造新型法治宣传平台,结合本地事例编制一些群众喜欢易接受的普法栏目剧,以本地人演绎本地事,将普法寓于生动鲜活的情景剧中并邀请律师做客演播室,通过电视台、互联网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积极向外传播,用百姓喜欢的方式释法,实现寓教于乐的宣传效果。三是着力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积极探索在相关学科教学中渗透法治教育。大力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等主题活动,利用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讲座、学宪法演讲比赛等形式在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推行在中小学、幼儿园聘请公安干警、司法所长任法治副校长制度,让法律工作者进校园。

  (作者系贵州省龙里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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