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用机制保障“为官有为”

发稿时间:2017-02-03 14:40:08
来源:人民日报作者:侯 静

  当前,“为官不为”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突出问题。与此相联系,“担当”一词频繁出现在领导人的讲话和各类媒体的宣传报道之中。如何有效解决这一突出问题,促使各级领导干部“为官有为”,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党组织要成为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党员干部的坚强后盾,建立相关的机制和制度是关键。

  实事求是地说,当前想干事、能干事的党员干部是主流,“逍遥官”“太平官”“滑头官”毕竟是少数。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存在“为官不为”问题,主要原因是怕犯错误、怕担责,或是怕得罪人、惹麻烦。此外,一些地方和单位选人用人导向不正确,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也是造成“为官不为”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可以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容错机制、保护机制、政绩考核机制入手,使勤官、能官可以安心干事、放手创业并能脱颖而出,成为改革发展的先锋。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在处理改革攻坚期的各类深层次社会矛盾与问题的过程中,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百战百胜、万无一失是不现实的。应允许一定限度内的试错,对改革者、担当者秉持宽容的态度。而要最大限度避免党员干部因怕犯错而不敢作为、不愿作为,就要建立科学的容错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开绿灯”“兜住底”,是建立容错机制的根本目的所在。容错机制的建立,能为那些想干事、能干事的党员干部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免除他们对“多干多错”的担忧,提高他们的工作热情,激发他们的改革动力。当然,容错机制并非“丹书铁券”,可以包容一切错误。在实践中,应严格把先行先试出现的过失与明知故犯造成的后果区分开来,严惩违法违纪者,向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敲响警钟。

  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往往敢于动既得利益者的“奶酪”、敢于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这样一来就难免得罪人,难免会损害一些个人和小集团的利益。因此,他们经常遭到误解和非议,更有甚者,还会遭到诽谤、谩骂、恐吓和人身攻击。以司法改革为例,法院作为改革的先行者和排头兵,承担着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但近年来,法官权益频遭侵害已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这其中,生命权和名誉权的侵害尤为突出。党员干部人身财产安全有保障,才会有底气、才敢担当。因此,要保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就要完善相关保护机制,依法追究诽谤、谩骂、恐吓等侵权行为,旗帜鲜明地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保驾护航、撑腰壮胆,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还有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建立健全政绩考核机制,努力做到赏罚严明。科学完善的政绩考核机制,不仅能够有效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而且能够警醒无所作为、不敢担当的党员干部。在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重要机遇期叠加的新形势下,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政绩考核机制,主要应考察党员干部面对改革发展深层次问题能否迎难而上,面对歪风邪气时是否敢抓敢管。此外,还要注重实绩、鼓励竞争,切实解决党员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既要使 “能者上”,又要使“庸者下”。

友情链接:

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 腾讯网 搜狐网 光明网 中国改革论坛 中国新闻网 澎湃新闻网 凤凰网 经济参考网 人民论坛网 中宏网 千龙网 网易 中国教育新闻网 北青网 中国记协网 求是网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央广网 中国青年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人大网 中国网
Baidu
map